兩岸國際

台軍官盜賣口罩 二審維持囚122月

李志交(左)偷取大量口罩。 李志交(左)偷取大量口罩。
李志交(左)偷取大量口罩。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前年疫情加重時,台軍後備指揮部中校軍官李志交奉命帶隊,監督政府徵用醫療口罩工廠生產和出貨,但竟監守自盜,找昔日同袍開車載走1,500個醫療口罩,賣出一千個,獲利8,000元新台幣(約2,089港元)。他被控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侵佔公用財物罪,二審維持判囚122個月。
當時擔任工廠督導官
判決指出,李志交當時到廣鉞淂口罩工廠擔任帶隊督導官,負責監督、統計、回報口罩產量,期間卻指示昔日同袍、上士張政陽開車至工廠,將口罩裝進紙箱載走,聲稱要送給長官和朋友。李前年2月23日讓張載走500個口罩,至今下落不明;翌晚二人再載1,000個口罩至中山高速公路湖口服務區,賣給不知口罩來源的林姓買家。
台北地院一審重判李志交10年2個月、褫奪公權5年;至於認罪並繳回不法所得的張政陽,則獲輕判1年8個月,緩刑3年。李不服判決,上訴至高等法院,高院仍維持一審原判,並限制其出境和出海,全案仍可上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
人人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