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加州擬立法 滿12歲准自主打針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傳媒上周五報道,加州州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日前通過法案,允許12歲或以上人士自行決定接種新冠疫苗與否。法案交由州參議院表決,一旦通過加州將成為全美首個州份,青少年毋須得到監護人同意可以打針。
或成為全美首例
加州12歲至17歲人士目前除接種預防性病的疫苗如乙性肝炎、子宮頸癌疫苗外,大部分情況下都要徵求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才可以接種其他疫苗。委員會當日以7比0全數通過法案,未來若立定成法,該年齡群可接種由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和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CDC)批准的疫苗。
倡議的民主黨參議員威納(Scott Wiener)表示,法案能夠讓青少年保障自己的健康。不過,由於華盛頓法院近日裁定《全國兒童疫苗傷害法案》凌駕於州法律,民主、共和兩黨的參議員都質疑會否對此法案構成影響。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