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虐殺16月大嬰 南韓養母囚35年

法院維持安姓養父(左)及張夏英(右)的裁決。 法院維持安姓養父(左)及張夏英(右)的裁決。
法院維持安姓養父(左)及張夏英(右)的裁決。
【本報綜合報道】南韓16個月大女童鄭仁遭養父母虐待致死案,最高法院周四作出終審判決,判處養母張夏英有期徒刑35年、安姓養父有期徒刑5年,維持二審原判。
養父入獄5載
張夏英涉於2020年6月至10月持續虐待鄭仁,同年10月13日踢打其腹部致其死亡。檢方起訴張夏英殺人罪和虐童兒童致死罪,指控養父涉嫌虐待兒童和縱容妻子犯罪。檢方向一審和二審法院請求判張夏英死刑,法官一致認定她殺人罪名成立,但量刑出現分歧,一審判處她無期徒刑,二審推翻一審判決把刑期減至35年。
檢方和兩名被告均對二審判決結果不服,分別提抗訴和上訴。最高法院表示,無客觀事實證明張夏英事前對殺人有周密計劃和籌備,考慮到她的心理問題等因素,裁定維持二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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