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山受賄案 押後宣判
【本報綜合報道】在獄中服刑的緬甸前國務資政昂山淑姬,涉嫌受賄一案原定在昨日宣判。但軍政府發言人蘇敏敦宣布押後裁決,拒絕交代原因及下次宣判日期。昂山罪成將加監15年,她正面臨多宗指控,包括涉及煽動罪、違反選舉法及國家機密法等,最高刑期合計超過150年。
軍政府禁採訪
昂山被指收取前仰光省首席部長漂敏登(Phyo Min Thein)60萬美元(約468萬港元)現金及11.4公斤黃金,以支持對方,但她否認控罪,並直斥荒謬。軍政府禁止記者在首都內比都特別法庭採訪,並嚴禁昂山代表律師向外透露案情。昂山目前囚禁在一個秘密地點,不能接觸外界。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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