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涉黑案大逆轉 13被告判無罪
【本報綜合報道】內媒周三報道,黑龍江黑河市2018年有13人被指涉惡犯罪,分別判囚20年至1年8個月不等,是該市展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首宗判刑的惡勢力犯罪團夥案件。所有被告多次提出上訴,到近日全部人均獲判無罪,除身處外地的案件主被告及其兄長,其餘11人都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案情指,梁明為當地建築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2018年向一間地產開發商追討工程款項,他與其餘被告被指針對該開發商,作出包括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敲詐勒索罪等犯罪行為,同年5月起13人陸續被捕,當中有6人為梁明的親屬。案件經一審裁定他們罪成,均被判囚及罰款接近2,000萬人民幣(約2,400萬港元)。
被指控非法追討工程款項
被告不服上訴,黑河市中級法院2019年判決指案件「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還重審,惟他們經多次審訊仍拒絕接受判刑。最終到去年12月,法院以公開開庭方式審理案件,認為案中涉及的罪名有的事實不清,更有的不構成犯罪,而所有被告均辯解其行為的理據,今年1月宣判他們無罪,同時駁回起訴方的訴訟請求。
梁明周二向內媒表示,自己與兄弟因為新冠疫情而困於外地,尚未申請國家賠償,他指該開發商至今仍未償還工程欠款及農民工工資,自己亦背負許多外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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