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斃媳婦燒屍 家翁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福建省南安市61歲男子戴×華去年因不滿兒媳無在打翻稀飯時打掃,二人發生爭執,戴×華一怒之下殺害她並棄屍。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裁定戴×華故意殺人罪成,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及判死,犯人當庭表示上訴。
34歲死者化名小雯,其丈夫去年8月21日報案稱她失蹤。小雯娘家家屬查問時,戴×華展示騎小雯同款電單車的女子背影照片,稱她疑似離家出走。案發幾天後小雯遺體尋獲,屍體呈焚燒過的屍塊狀,警方同月26日依法刑事拘留戴×華。
掩飾罪行 拍照謊報去向
戴×華供稱,他夫婦與小雯因家庭瑣事長期有矛盾,積怨已久,案發時他掐住小雯頸部直至她倒地無法動彈。他怕罪行敗露,便在屍體潑汽油焚燒,駕車把殘餘屍骨拋棄;為了掩飾罪行,他更拍上述照片謊報小雯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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