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變心 男子醉駕施襲囚11年
【本報綜合報道】吉林省松原市寧江區一名劉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與前夫復婚而驅車施襲。寧江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危險駕駛罪判他11年有期徒刑,罰款2,000元(人民幣‧下同,約2,500港元),並要向女方賠償約12萬人民幣(約14.8萬港元)。
去年3月14日,犯人劉×華得知王姓前女友將與前夫復婚,於是持(金界)刀和菜刀,欲襲擊王女前夫。民警及後來到收走刀具並對他作出批評教育。王女當晚與前夫散步時,劉×華再駕車加速撞向兩人,導致王臉部和眼部受傷和附近三輛車損毀。
劉×華一度逃離現場,但被警方抓獲,並發現他涉嫌醉酒駕駛。其母親表示,劉×華原是女性,後來接受變性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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