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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政法委前書記 受賄雙開

陳俊欽 陳俊欽
陳俊欽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紀委監委上周五通報,梅州市委前常委、政法委前書記陳俊欽因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決定開除黨籍公職、終止廣東省第12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審查起訴。
違規用假身份證件
通報指,陳俊欽轉移、隱匿財物,對抗組織審查;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牟取利益;違規辦理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利用職務、職權、地位便利,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案件處理、職務調整等牟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俊欽現年57歲,廣東省潮州人,1985年入黨,早年歷任揭陽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副主任等職務;2016年調任梅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2018年擔任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21年10月和11月被免去上述兩項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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