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牽頭 救助困難婦女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下發通知,決定與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於上月至今年底,展開「關注困難婦女群體,加強專項司法救助」的專項活動,主要目標為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婦女,以改善她們生活和發展的社會環境。
5類婦女符合資格
內媒周三報道,被列入符合條件的困難婦女主要有5類,包括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農村婦女;遭受性侵、家暴等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婦女;因家庭主要勞動力受違法犯罪侵害致死或喪失勞動能力,需要養育未成年子女及贍養老人的婦女;身患重症或殘疾的婦女;無人贍養或贍養人無能力贍養的老年婦女。她們均為檢察機關及婦聯組織須加大力度扶助的重點對象。
最高檢要求相關部門在專項活動期間,需積極增強救助意識,亦要尊重困難婦女的合法權利,避免對其造成「二次傷害」。同時建立每月會商機制,及時向各有關部門共享救助案件的訊息,和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線索,以解決突出問題並更好地保障婦女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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