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兒涉盜竊 母須接受家庭教育

湖南省發出首份《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湖南省發出首份《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湖南省發出首份《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本報綜合報道】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宗未成年人盜竊案,發現被告因自幼父親去世、單親母親劉×疏於管教,而與社會閒散人員來往並誤入歧途,於是要求劉×在指定時間前往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提醒家長依法履行責任
內地傳媒昨日報道,這是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以來,湖南省發出的首份《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目的是提醒相關家長依法正確履行監護責任,學習家庭教育知識,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劉×在指定時間到北湖區人民法院接受指導老師、承辦法官及相關單位的法治及家庭教育指導,刑事審判庭負責人羅文法官講述被告的盜竊案情況,劉×承諾加強對未成年子女遵紀守法、崇德向善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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