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中信銀行 前行長雙開
【本報綜合報道】中紀委昨通報,中信銀行廣州分行前行長謝宏儒涉嫌以權謀私、斂財金額特別巨大,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肆意揮霍國有資產,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廣州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和財物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多次收賄兼濫權
謝宏儒被指長期多次收受客戶和下屬員工的貴重禮品、大額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多佔住房;多次違規任用幹部;極度貪婪,公私不分,侵佔公共財物,違規經商辦企業,搞權色、錢色交易;長期將信貸審批權作牟利工具,接受利益輸送;違反法律法規發放貸款,造成重大風險損失。
謝宏儒於去年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紀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廣州市監委監察調查。當局認為,謝宏儒的行為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60歲的謝宏儒是陝西省西安人,1981年起在銀行系統工作,曾經出任中信銀行石家莊分行行長、黨委書記,廣州分行行長、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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