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禁電子煙 生效日揭33宗違規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北市禁止電子煙及加熱煙的規例周日起生效,台媒周一報道指,衞生局與警方在條例生效首日,查訪當地60間新興煙品實體店及其他商戶,發現33宗違例情況,開出合共29.8萬元(新台幣‧下同,約8萬港元)。
罰款近8萬元
台北市衞生局局長黃世傑指,周日查訪期間,60間商戶中有15間已轉型或停業,不過仍有12間商店仍在店內展示或售賣電子煙,或者在網上宣傳。當局又稽查夜市、商業中心及攤販,查獲其中一間出售加熱煙;另外在網上商店中,發現6個台北賣家違規售煙;警方亦在禁煙場所中,抓獲4人違規使用新興煙品,同被罰款。
衞生局表示,台北市已全面禁止製造、入口、販賣、供應、展示或宣傳新興煙品,包括在社交平台上推廣亦屬違法,違者可被處1萬至5萬元(約2,700至1.4萬港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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