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漢殺牙醫 二審賠226萬元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中市一名賴姓男子,早前持刀刺死一名王姓牙醫及刺傷診所兩名職員,其後被警方拘捕、罪成。死傷者家屬就賠償額提出上訴,認為應增加一筆金額象徵思念。台媒周四報道,法院認為家屬訴求有理,二審判賴男應向受害家屬賠償831萬元(新台幣‧下同,226萬港元)。
事發於2018年5月24日下午,賴男為了殺死妹妹而持刀前往台中市一間牙醫診所,由於賴男妹妹獲父親提示而躲在診所樓上。賴男找不到妹妹,便刺殺診所內一名王姓牙醫和刺傷兩名診所職員。法院在去年9月以殺人等罪名,判賴男無期徒刑。
金額象徵思念
案情審理完結後,死者家屬向賴男提出1,865萬元(約508萬港元)的賠償金額,但台中地院一審認為賴男毋須賠償撫養費,但仍需賠償657萬元(約179萬港元)。
惟死者家屬對此不服,而再次提出上訴,認為賴男應額外賠償174萬元和524元(共約47萬港元),象徵一起思念(1740)和紀念王男在5月24日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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