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人大前副主任受賄重囚
【本報綜合報道】內媒周四報道,甘肅省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三公開宣判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胥波受賄一案。法院認為胥波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可酌情量刑。惟鑑於胥波受賄時間長,且仍有帳款尚未追繳到案,遂判囚13年,罰款10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22萬港元)。
法院查明,胥波在2003年至2020年期間,先後利用擔任皋蘭縣縣長、榆中縣委書記,蘭州市副市長、常務副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款支付、土地使用權審批、規劃手續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贓款合計約3,154萬元(約3,863萬港元)。
職務便利 斂財3863萬
胥波現年58歲,1984年入黨,具有研究生學歷,他曾經擔任榆中縣委書記、蘭州市政府副市長、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至2020年胥波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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