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涉姦殺坐牢29年 河南漢獲重審

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出抗訴通知書。 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出抗訴通知書。
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出抗訴通知書。
被判死緩上訴駁回 檢察院指無客觀證據
河南省周口市商水縣譚莊鎮前譚村於29年前發生一宗滅門慘案,女村民譚紅(化名)一家三人遇害,時年39歲的同村男子譚修義被認定為案件疑犯。案件經法院多次審理和上訴,譚男被判死刑緩刑。直至2020年,河南省人民檢察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而最高人民檢察院於上周三發出抗訴通知書。
據案件一審判決書顯示,1993年7月16日晚10時許,譚男先強姦譚紅,後將對方及其父母殺死。1999年12月,河南周口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裁定譚男故意殺人罪成,判其死刑,緩期2年執行。譚男不服上訴,卻遭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譚男曾委託家屬提出申訴,亦同樣被駁回。
屢獲減刑 原定10月出獄
直至2020年6月,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經立案覆查後認為,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抗訴書顯示,除譚男部分有罪供述和現勘筆錄、驗屍報告部分內容一致外,無客觀證據證實譚男有強姦和殺人的行為。抗訴書又指出,案件存在疲勞審訊,有刑訊逼供可能,認為案件存在有罪供述和訊問筆錄違反法律規定。
譚男的代理律師李遜周一領取了刑事抗訴書。內媒從譚男的女兒譚小真處獲知,自2003年案件判決生效後,其父多次獲減刑,刑期到今年10月20日將滿。惟自1993年7月羈押起,譚男已失去自由近29年。譚小真指患有高血壓和冠心病的父親,目前在河南省豫東監獄服刑,由於疫情關係,上次會見已是去年10月。她稱一直相信父親是冤枉,下次探望時會將抗訴一事告訴他。
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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