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姦殺馬國女生 台漢判死

監視器拍下鍾姓女事主遇害前的最後身影。 監視器拍下鍾姓女事主遇害前的最後身影。
監視器拍下鍾姓女事主遇害前的最後身影。
麻繩套頸擄劫 駕車棄屍高雄山區
台灣台南市一名就讀長榮大學、24歲馬來西亞籍女大學生,前年被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並勒斃,最後棄屍高雄阿蓮山區。高雄橋頭法院昨日一審對梁男判處死刑,梁男堅稱奪命純屬意外,梁父指兒子願以命償命。
案發於2020年10月28日,梁育誌駕車到台鐵路軌的一條行人路處,擄走獨自行走的鍾姓女事主,並用麻繩圈套牢受害人頸部拖行。梁男期間不顧對方掙扎反抗、咬其手指、求饒,照樣施以強姦,導致對方心臟氣體栓塞兼且全身多處大面積受傷。及後他再勒緊麻繩圈,導致鍾女的腦部缺氧窒息,當場昏迷並失去意識。
債務纏身 計劃自殺前犯案
施暴後,梁育誌盜去鍾女身上財物,再駕車載她離開現場,隨意繞行高速公路,鍾女期間因傷重身亡。他翌日到山區棄屍後,使用死者的手機支付油費,又用死者的悠遊卡買食物。待接受警方查問時,梁男仍然一度謊稱不知道鍾女下落,甚至故意帶警方到錯誤地點尋找女事主。
最終,警方查出梁男曾經於案發前一個月,在同一地點附近試圖擄走另一名女大學生,當時因對方尖叫抵抗而事敗。他於是上網學習上吊用繩結打法,並準備預先打好結的麻繩圈、望遠鏡等,返回犯罪路段長期潛伏,物色單獨行走的女大學生伺機犯案。
另外,梁男曾經在偵訊時供稱自己有債務問題,本打算上吊自殺,於是想在輕生前做以前不敢做的事,又提到自己已經擬好遺書。
法官引述案情指,被告有預謀且有計劃犯罪,並非臨時起意;其犯罪手段殘忍;加上他在審判時仍然矢口否認犯行,一再避重就輕,不願向他人訴說內心真實想法,並未坦然面對自己的錯誤行為,無從期待能吸取教訓,接受輔導教育或家庭支持以避免再犯,顯然未見悔意。再者,法官認為梁男再犯機率高,若判處無期徒刑,他假釋回歸社會時的再犯機率超過五成。他亦長期尋找獨自行走女性、強姦殺人屬嚴重罪行,不僅破壞治安,也會引發社會恐慌。
由於案件涉及性侵,審理過程未有公開。據了解,梁育誌首次庭審時承認性侵鍾女,但否認殺人。死者家屬曾經向檢方要求把梁男判處死刑。最終,橋頭地院周五以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本報綜合報道
梁育誌堅稱奪命純屬意外。梁育誌堅稱奪命純屬意外。
梁育誌堅稱奪命純屬意外。
梁育誌(箭嘴示)一審被判處死刑。(中時電子報圖片)梁育誌(箭嘴示)一審被判處死刑。(中時電子報圖片)
梁育誌(箭嘴示)一審被判處死刑。(中時電子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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