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竊客戶3億存款判囚 受害人不滿南寧工行免責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工商銀行廣西自治區南寧市分行早前有2.5億元(人民幣‧下同,約3億港元)存款丟失,該行個人金融業務部經理梁建紅因犯盜竊等罪去年11月被判無期徒刑。惟判決裁定銀行免責,28名受害人至今難以追回款項。有受害人認為,梁建紅行為屬於職務侵佔,工行應負上還款賠償責任。
28名客戶未能追回款項
案情指,梁建紅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期間,尋找有閒置資金的客戶大額存款,並許諾額外提供每個月4.5%高額存款收益。過程中,梁主使其實際控制公司的員工偽造存款收據,並襯客戶不備時偷龍轉鳳;其後再誘使各人交出身份證正本,利用代客取款服務轉走大筆款項。
法院去年11月裁定,梁建紅因犯盜竊罪、詐騙罪、偽造金融票證罪、集資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罰款320萬元(約393萬港元)。判決認為,梁建紅因知道無法利用職務便利直接盜取存款,才通過迂迴方式犯案,裁定罪行不符合職務侵佔。
受害者指梁建紅在工行的營業場所內,利用職務身份說服客戶存款,所以她的罪行明顯依託職務。基於內地「先刑事後民事」的審判原則,各受害人至今無法追回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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