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指屠殺平民 緬軍稱暴恐作亂
【本報綜合報道】緬甸軍方去年2月政變,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巴切萊特周二發表緬甸全面人權報告,指控緬軍透過大規模屠殺等有系統地侵犯和踐踏人權,可能構成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緬甸軍方否認指控,反指恐怖分子造成騷亂,他們有責任確保和平與安全。
專員發表人權報告
報告指,緬甸軍隊和安全部隊公然無視人命,故意針對平民,用空襲和重型武器轟炸人口稠密地區,釀成多人死亡、遭任意逮捕及受酷刑及用作人肉盾牌等。
報告基於對受害者等訪問、衞星圖像等,指緬軍在實皆省地區大規模殺戮,一些受害者遺骸被綁後活活燒死。
報告還發現有人在拘留審訊期間遭受酷刑,包括吊在天花板、電刑、強姦。報告指政變以來安全部隊及附屬機構至少殺害1,600人,拘留1.25萬人,惟亦有至少543人因被指支持軍政府而遭反政變武裝分子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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