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權謀私 河北官員受審
【本報綜合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表示,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成員、副主任宋太平涉嫌受賄案,近日由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向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宋太平利用擔任河北省人事廳廳長、保定市委書記、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去年7月受查
現年66歲的宋太平是河北柏鄉人,曾任河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人事廳廳長、黨組書記、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張家口市委書記,保定市委書記等職位。他2012年1月擔任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至去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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