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漢毀家園 江西男殺人分屍
母親被帶走 妻遭強姦
江西省上饒市男子熊×飛年幼時,母親被一名流浪漢霸佔帶走;到他娶妻生子後,妻子再被當年的流浪漢強姦,致妻子離家出走。熊男忍無可忍,於是將流浪漢殺害。內媒周三報道,熊男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由於熊男選擇不上訴,目前判決已生效。
在1990年6月,死者凌×青因涉嫌殺害前妻和岳父母而從含山縣外逃至江西省上饒市。凌×青當時扮成流浪漢,並獲熊男的家人收留。收留期間,凌×青與熊男母親吳女墮入愛河,並將吳女帶離熊家,令熊男從小便失去母愛。
熊男成年後到浙江省義烏市工作,並重新與母親取得聯繫,之後熊男因妻子懷孕、生孩子需要照顧等原因,遂搬去與母親、凌×青共同居住。不久後,熊男的妻子離家出走,熊男從岳父母處得知妻子被凌×青凌辱而離開,遂對凌×青懷恨在心。
殺人後棄屍郊外
2014年1月,熊男與凌×青在出租屋發生爭吵,新仇加舊恨之下,熊男趁凌×青睡覺時,將其殺死分屍,然後將屍體運至義烏郊外丟棄並掩埋。當地警方由於持續追查犯下殺人案的凌×青,最終在2020年發現熊男殺害凌×青一事,遂拘捕熊男。
法院審理案件期間,有兩名律師為熊男提供無償的辯護。當中的嚴律師認為,熊男與凌×青的矛盾累積非一日之寒,當年吳×離家後,熊男父親因受刺激而終日瘋癲,幾年前更因為癌症去世。另熊男從小便失去母愛,對他的成長和性格養成造成很大影響,妻子還被凌×青強姦而離家出走;令熊男在酒精的作用下,將多年悲慘命運歸結在凌×青身上。熊×飛當時年齡還不到35歲,有兩個兒子需要撫養。
不過法院綜合上述案情,仍然裁定熊男的犯罪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院酌情判囚15年
鑑於他能如實供述罪行,帶領辦案人員指認找到被害人,對偵破案件起重大作用;且熊男能當庭自願認罪,而死者對引發本案亦具有過錯,故依法對熊男酌情處罰。
本報綜合報道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