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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殺人積犯終伏法

郭思文 郭思文
郭思文
【本報綜合報道】北京男子郭文思2005年2月故意殺人罪成被判無期徒刑,後來經過9次減刑於2019年獲釋,但是他在2020年3月再次殺人,被改判死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周三對郭男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早年殺人囚終身 9次減刑獲釋
法院審理查明,郭男早年殺人後被判囚終身,後經減刑獲釋出獄。其後他在超市購物時,殺死提醒他戴口罩的段某,再次被警方逮捕。法院去年1月以故意傷害罪,對郭男判處死刑。
郭文思上訴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認為,一審、二審裁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過程合法,依法核准對郭文思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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