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逾5000人行賄 內地擬推黑名單懲戒
【本報綜合報道】中共十九屆中央紀委近日發布六次全會工作報告,內容首次公布去年內地紀檢監察機關留置行賄人5,006名、處分4,806人、移送檢察機關2,822人。會上提出今年將加大打擊行賄力度,探索實施行賄人「黑名單」制度。
報告稱,行賄與受賄是一根藤上的兩個毒瓜,行賄誘導受賄,受賄刺激行賄。一些黨員領導幹部最終墮為獵物,除了信念意志不堅定、私欲膨脹等自身原因外,行賄者的圍獵、腐蝕也是推波助瀾的重要誘因。報告舉例,雲南西雙版納共語咖啡發展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馮某,因向國企監管人員行賄240萬元人民幣(約297萬港元),被判囚5年並追繳違法所得外,更被重慶市九龍坡區紀委監委列入區行賄人黑名單,限制其自身及關聯企業參與該區各類政府招投標活動。
限制相關企業活動
工作報告提到,實施行賄人黑名單制度是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重要手段,紀檢監察機關將有行賄行為的涉案單位和人員列入黑名單,通報相關部門、行政執法機關等單位,由它們負責行政處罰和資格資質限制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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