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袁隆平 納侵害烈士名譽
【本報綜合報道】有「雜交水稻之父」之稱的已故中國工程院院士袁隆平去年5月離世後,有網民發文侮辱、詆毀他,其後遭司法機關按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處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天解釋,袁雖不屬於烈士,但應當納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的保護對象。
最高檢周一召開以「加強網絡時代人格權刑事保護」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會上有記者提問,袁隆平並不是英雄烈士保護法中規定的「英雄烈士」,為何適用上述罪名處理。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副廳長羅慶東解釋,袁為國家、民族和人民作出了巨大貢獻和犧牲,應當納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的保護對象。
羅慶東又指,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中「英雄烈士」的界定,既要與民法典、英雄烈士保護法等前置法基本對應,也要依照刑法修正案的立法本意進行適當解釋。袁隆平屬於事迹、精神被社會普遍公認的已故英雄模範人物,其名譽、榮譽承載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當與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予以刑法上的一體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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