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行前行長認受賄12億
【本報綜合報道】中信銀行前黨委副書記、行長孫德順受賄一案,昨日在山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孫德順被控受賄約9.795億元人民幣(約12億港元),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其後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孫德順在2003年至2019年間,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行長,中信銀行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貸款審批、獲得授信額度等事項上,為相關單位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財物。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孫德順及其辯護律師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孫德順在最後陳述階段時,當庭表示認罪及悔罪。據報道,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30多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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