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直言被炒 臨時工維權
遇暗訪稱開辦企業需兩三天 涉違政策影響單位
貴州省貴陽市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臨時工方明(化名),去年接待暗訪紀委部門期間,因直言辦理手續不能一天內完成,被指對單位造成負面影響,遭高新區紀工委誡勉談話,其後被辭退。方明已向貴陽市申請勞動仲裁,案件昨日開庭。
現年31歲的方明憶述,他前年4月被調派至高新區行政審批局工商登記處室工作,此後一年間服務過千企業,且未曾被投訴。然而到去年7月,貴陽市營商辦督查組派人到高新區政務大廳暗訪,並向臨時負責接待的方明查詢,如何在旁邊的觀山湖區開辦企業相關事宜。
貴陽市府批評未能一天完事
期間,當暗訪人員問及「一般多少個工作天辦得下來」時,方曾表示「一般兩三天吧」。到8月,貴陽市政府公布暗訪情況,會上播出方明遭遇暗訪的片段,並通報批評高新區的政務大廳工作人員時有時無,以及無法在一個工作天內完成開辦企業手續,違反相關政策。
據方明所知,由於高新區的行政職能和其他區縣有所區別,民眾開辦企業要分別到白雲區和貴陽市辦理所需文件,所以按照正常手續難以在一天內開辦企業。然而,高新區紀工委否定方的說法。高新區黨政辦職員解釋,只要民眾提交資料齊全,在高新區就能一天辦結;「至於你把東西拿給民眾,他要去觀山湖區或白雲區辦理社保,就不再是你(窗口服務人員)的事情了」。
遭通報批評後,方明便受到高新區各級領導多次責備,並被要求撰寫檢討書。同年9月23日,高新區紀工委再次約談方,公開通報給予誡勉,並扣除其被問責當月績效。正當以為事情告一段落時,方翌日被上級當面口頭告知,因被紀工委誡勉談話,區人事組織部已決定給予其辭退處分,要求方明交接工作後離開。
高新區通報稱辭退做法恰當
方明對此深感委屈,並前往市級部門申訴。高新區黨政辦一名領導堅稱,她曾反覆向區政府強調不能辭退相關責任人。不過,高新區周一通報指摘,方明接待民眾時忽略區內可以全省通辦手續,反而讓民眾自行到鄰區辦理業務,足見不能勝任工作,強調辭退做法恰當。高新區將依法參與方明提出的勞動仲裁,嚴格執行仲裁結果。本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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