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女生在日被殺案 閨密上訴將出庭

劉鑫(左)因未對江歌(右)施救而被控。 劉鑫(左)因未對江歌(右)施救而被控。
劉鑫(左)因未對江歌(右)施救而被控。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女留學生江歌2016年在日本被殺,兇手前女友兼江的閨密劉鑫(已改名劉暖曦)因未施救,遭江母江秋蓮以生命權侵權為由起訴,今年1月山東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裁定劉女須賠償江母逾69萬人民幣(約85.6萬港元)。劉女提出上訴,案件將於周三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劉女的代表律師胡貴雲周日對內媒稱,劉女當日將出庭。
案件今年1月10日於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後,劉鑫的代表律師於同月24日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以郵寄方式向法院遞交上訴狀。報道稱該上訴狀包含劉鑫的一份聲明,內容稱:劉鑫願孝敬三叔(劉鑫對江歌的稱呼)母親,給其比一審判決更多的錢。
指一審抹黑雙方感情
劉鑫指出,一審法院的程序違法、憑空捏造、道德審判,完全抹黑了劉鑫與江歌的真實感情和真實情況。劉女強調,為了她自己、江歌、江母,也為真實再現她與江歌的「絕世友情」,她必須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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