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師生日禮物利誘小女生當性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市某國小謝姓老師,涉嫌以生日禮物當利誘,要求一名12歲女生服從他的命令並當其性奴。他先後7次和少女在快餐店、酒店、住處等地發生性行為,又要對方拍攝猥褻照給他。新北地檢署近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或猥褻等罪嫌,起訴謝男。
訂定「寵物宣言」要求服從
檢方指出,去年5月15日,謝男以送少女生日禮物當誘因,利誘12歲少女簽下「寵物宣言」契約,要求少女滿足他的性慾,並服從他的命令,契約甚至還明定主人的角色、懲處等。契約簽訂當天,謝男迫不及待把少女帶到學校男廁,對她上下其手,其後又把少女帶到麥當勞男廁,撫摸少女胸部及下體,並要求少女口交。
謝男食髓知味,去年7月6日、28日,又把少女帶到他住處及酒店內,6度發生性行為,並要求少女拍攝猥褻照供他欣賞。少女不堪屢次被辱,向家人泣訴,淫師惡行始被揭發。
被捕後,謝男僅承認猥褻及要求少女口交,但否認有指侵或性交,惟檢方不採信,依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或猥褻罪、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他起訴;涉嫌強制性交、猥褻罪部分,檢方認定未施以強暴脅迫,證據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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