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師就檢疫提控 台法院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一名黎姓機師不滿疾管署規定,入境需接受「居家檢疫」安排,且需5天停留旅館不得外出,認為是被拘禁,遂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審,但遭到駁回。男子對此不滿,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抗告。法院指,該機師現時已完成「居家檢疫」,人身自由不受限制,因此抗告無理由,故維持駁回。
質疑當局安排屬拘禁
台媒周一報道,黎姓機師於上月3日,因執行長期任務入境,被要求到桃園市某旅館,接受為期5天居家檢疫的防疫措施。否則將被罰款最少10萬新台幣(約2.84萬港元)。他其後提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疾管署以公權力限制黎姓機師人身自由,確實為原告所稱的「拘禁」;但指出,黎姓機師於1月10日才提出抗告,已從拘禁狀態釋放,不需即時司法救濟,因此抗告無理由,維持駁回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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