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童習武暈倒不治 教練囚6年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省登封市一名7歲男童兩年多前,在武術學校上課期間暈倒送院,其後不治身亡。家屬懷疑死者遭教練打擊頭部致死,並告上法庭。案件周日在新密市人民法院宣判,裁定該教練過失致人死亡罪成,判處他有期徒刑6年。
7歲男童程某博於2019年10月8日在上武術課期間暈倒,翌月4日不治。警方起初認為,無實際證據證明涉事教練桑×明(圖)故意打擊男童頭部致其死亡,故未予刑事立案,只對他處以行政拘留14天,罰款500元人民幣(約610港元)。男童家屬不服警方決定,將登封市公安局起訴到法院,一審及二審均認為,桑×明故意傷害男童的事實存在,男童頭部、腳、胳膊等處有明顯外傷,決定撤銷登封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法院認為,桑×明在訓練過程中,強令男童實施危險的訓練動作,沒盡注意義務,亦沒採取有效防護措施,其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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