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捲毒案 四川家長收教育令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近日針對一宗涉毒品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疏於管教的情況,向其家長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這是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後,成都法院發出的首份《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法院與婦聯專家共同指導
法院在辦理未成年人夏某販賣毒品罪案件過程中,了解到夏某年幼時父母雙方離異,一直跟隨祖父生活長大,父母奔波於生計缺乏對夏某的關心和教育,致使夏某過早輟學,走上社會結識閒雜人員,沾染社會陋習,最終實施了犯罪行為。經綜合評估,合議庭決定對履職不到位的家長進行家庭教育指導。法院邀請都江堰市婦聯家庭教育專家,共同對夏某父親進行家庭教育指導。
合議庭表示,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長的最重要場所,家長應當切實擔負起監管教育職責,不僅是對未成年人生活上的撫養,更是要注重其心理健康發展。夏某家長要採納專家的指導,接納夏某自身問題,加強與夏某溝通交流,當好「顧問」,以後引導和幫助他學習一技之長,共同為未來做長遠打算。
報道指,接受教育後,夏某父親深刻認識到自己在教育上的缺失與問題,聽取了家庭教育專家的建議,知道了在之後將如何與夏某進行溝通,未來會擔起職責,對夏某悉心教導,給予其家庭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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