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福島6青少患癌 告東電索賠

福島縣民眾參與要求東電賠償遊行。 福島縣民眾參與要求東電賠償遊行。
福島縣民眾參與要求東電賠償遊行。
【本報綜合報道】日本福島縣2011年發生核災,事發時6歲至16歲、居於福島縣的6名男女周四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以受輻射影響而罹患甲狀腺癌為由,向管理核電站的東京電力公司索賠總共6.16億日圓(約4,185萬港元)。
原告周四在東京舉行記者會,其中一名女事主稱害怕受歧視,一直不敢對任何人提及自己患癌,希望通過發聲改變狀況。此前,對於遭受輻射與甲狀腺癌的因果關係,福島縣專家會議表示目前無法認定,預計這會是訴訟最大爭論點。
2011年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核災時,6名原告中有4人居於福島縣內陸的中通地區,另外兩人居於會津地區和相雙地區,他們2012年至2018年確診患上甲狀腺癌。除了兩人通過手術切除單側甲狀腺,另外4人都因復發而全部切除,有人因癌細胞轉移至肺部等原因而接受放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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