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何韻詩潑漆 台主犯囚3個月
【駐台記者宋江誠報道】香港歌手何韻詩2019年在台北參加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活動時遭淋紅油,「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胡志偉、梁太富等11人被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作出一審判決,依毀損罪判處胡志偉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其餘10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策劃攻擊方案 10人無罪
案情指,何韻詩在2019年9月29日遭蒙面男子淋紅油,警方當場逮捕涉案的胡志偉和梁太富。警方調查後發現男子陳友達等9人亦涉案,分別前往台北市和新北市展開拘捕行動,並扣查水槍、水球、廚餘、旗幟、標語、大聲公、名片和背心等證物。
警方調查指,其中9名疑犯為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他們原先策劃數個攻擊方案,包括淋紅油、用水槍射潲水等。檢警根據胡志偉手機中的影片,發現他在犯案前曾開會討論分工,並在通訊程式開設「康樂活動」群組作聯繫。胡志偉潑漆後,梁太富等人扮作熱心民眾,上前呼籲眾人冷靜,趁機掩護胡離場,惟胡、梁最終被現場群眾發現並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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