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閨密被殺判賠 女被告就裁決提上訴

胡貴雲向法院提出上訴。 胡貴雲向法院提出上訴。
胡貴雲向法院提出上訴。
【本報綜合報道】中國籍女留學生江歌2016年在日本被殺,兇手前女友兼死者閨密劉鑫(後改名劉暖曦)因躲起未有施救,本月10日被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賠償江母江秋蓮69.6萬人民幣(約85.7萬港元)。劉鑫代表律師胡貴雲周一向法院提出上訴,指判決的證據不足;劉鑫更指法院抹黑她與江歌的真實感情,激化她與江母的矛盾。
胡貴雲在遞交上訴期限最後一天,以郵寄方式將上訴材料呈交予法院,要求駁回江母所有訴訟請求,她指劉鑫收到一審判決時已經認為當中有錯誤。在上訴狀中,她解釋案發時不可能預見兇手陳世峰會採取極端行動,又指事發時並非反鎖自己在房內沒有施救,而是房門被外力強行關上,形容判決將事發經過拼湊成「看起來一切就似劉鑫滿懷心機一步步使江歌遭遇死亡」的效果,胡貴雲表明會在合適的時候,公布上訴狀全部內容以及相關的證據。
指判決結果有抹黑嫌疑
狀書亦附有劉鑫的特別聲明,表示一審判決抹黑她與死者生前的真實感情和真實情況,不僅沒有化解她和江母的矛盾,反而使得江母進一步認為她就是一個居心叵測的人。胡貴雲續指,當事人劉鑫完全無法接受及理解法院在缺乏相關證據的情況下,為何會得出這樣一份與客觀事實並不相符的認定,更稱她目前狀態不好。江母同日回應劉鑫提出的上訴,指對此毫不意外,將會依法應訴。
劉鑫(左)被指案發時未有施救江歌(右)。劉鑫(左)被指案發時未有施救江歌(右)。
劉鑫(左)被指案發時未有施救江歌(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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