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火劫奪46命 台女面臨死刑

大火造成嚴重傷亡,震驚全台。(中時電子報圖片) 大火造成嚴重傷亡,震驚全台。(中時電子報圖片)
大火造成嚴重傷亡,震驚全台。(中時電子報圖片)
城中城套房感情爭執 香灰刻意丟梳化
台灣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發生大火,奪走46條人命及造成43人受傷。警方查出當日一對情侶在大廈套房因感情問題吵架,其中51歲黃姓女子疑故意將未熄滅的香灰倒在梳化上,導致閃燃引發火災。高雄地檢署周五以殺人罪起訴黃女,要求法院判死刑;其郭姓男友獲不起訴處分。
鄰居指犯人品行一貫惡劣
檢方查出,郭、黃二人2020年8月起,經友人同意佔用城中城一樓茶具行旁的套房,經常呼朋引伴在套房外喝酒聊天。有住戶指黃女時常惹事生非,喝醉又砸車砸玻璃,鄰居避之則吉。起訴書指,去年10月13日晚上10時,郭、黃二人和兩名男性友人在套房飲酒聊天,黃女習慣性地燃點檀香驅蚊。酒過三巡,黃女質疑郭男與前女友糾纏不清,當場大吵,郭男與男性友人見狀後相繼離開。
翌日凌晨1時許,黃女不斷發送語音訊息給郭男,但對方已讀不回。她以為郭男又去找前女友,情緒失控下,疑故意把未熄滅的香灰直接倒在梳化上,然後返回在鳳山的家中。15分鐘後,套房內煙霧瀰漫。一名的士司機回家發現套房冒出火煙,並高聲呼救。
供詞反覆毫無悔意
檢方表示,偵訊期間黃女供詞反覆,還一度謊稱用水滅火後才離開,更拒絕測謊,不配合辦案。根據調查結果及相關證人、證物,高雄地檢署認定黃女蓄意在套房內引燃火源,導致大火,害死大批住戶,遂以刑法放火燒毀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殺人罪提起公訴。檢方同時請法院考慮黃僅因感情猜忌、心生怨恨,竟在酒後情緒失控,故意點火滋事要讓男友難堪,加上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建請法院處以極刑並褫奪公權終身。郭男則因為未在場參與而獲不起訴。本報綜合報道
黃女(右二)被起訴殺人罪。黃女(右二)被起訴殺人罪。
黃女(右二)被起訴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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