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辦餐會助韓國瑜拉票 5台商判囚

林懷(前)被判囚3年10個月。 林懷(前)被判囚3年10個月。
林懷(前)被判囚3年10個月。
【本報綜合報道】大陸長沙台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等7名台商,涉於2020年台灣的總統選舉前,舉辦餐會為國民黨候選人韓國瑜拉票,被控違反台灣的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台北地方法院負責審理,無人認罪;合議庭周一裁定林懷等5人罪成,分別判囚1年8個月至3年10個月不等,其餘兩人獲判無罪。
兩人獲判無罪
林懷判囚3年10個月,褫奪公權4年;中華婦女聯合會副秘書長沈斌、中華兩岸新家庭協會會長蔣明霞、中華湖南邵陽旅台同鄉會理事長張國君和台商莊桓漳均被判囚1年8個月,褫奪公權2年。中華婦聯會理事長兼中華統一促進黨黨員何建華、長沙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副會長佟建華則獲判無罪,此案可上訴。
案情指,被告在湖南省長沙市台辦經濟處長黃道年等人協助下,2019年12月在長沙華天大酒店舉辦尾禡宴,以每桌1,600元(人民幣‧下同,約1,780港元)宴請近600名台商、台生,呼籲2020年1月11日前回台投票給韓國瑜及國民黨。
林懷等人當時針對長沙市10區的台商、台生動員,提供近乎全額的機票補助費1,600元,共有240多人接受補助返台投票。調查指,林懷等人在兩次活動中從長沙市和湖南省台辦共獲149萬元(約166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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