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控商戶逾800宗 廣東男涉敲詐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一名18歲男子為賺取金錢,向不同商戶提出合共超過800宗訴訟,指控店方售賣過期食品等經營問題,博取與商家調解並獲得賠償。處理有關訴訟的湛江市徐聞縣人民法院日前認為,該男子的做法可能構成敲詐,將案件線索移交警方後,警方決定立案偵查。
內媒周一報道,涉事男子陳之強去年2月在徐聞縣某超市買到過期食品,向法院提訴並經調解後,獲得商家賠償。事後,陳有感做法有利可圖,於是開始「職業打假人」生涯。他提起的訴訟中,僅約300宗成功調解,其餘均被法院駁回,但仍成功賺取超過10萬元人民幣(約12萬港元)賠償。
行為屬濫用訴訟權利
徐聞縣人民法院上月認為陳的行為屬濫用訴訟權利,影響良性營商環境,於是轉交警方處理。陳之強辯稱,自己是正常行使權利,反問法院為何現時才認定行為屬敲詐;法院則指其做法與一般打假不同,不管真假都去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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