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生留台修例無下文 陸委會催促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教育部前年年底預告將修例,放寬允許港澳學生以就學為由,逗留台灣就讀高中。惟其後遲遲無新消息,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近期已拜會教育部長潘文忠,協請教育部盡快處理。台教育部表示,預計本月再把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核。
台媒昨日報道稱,修例未通過是因教育部內部官員辦事消極保守,教育部則指出,法案去年8月已報請行政院審核,但被退回要求修改架構機制。陸委會去年11月向教育部提出修正建議,雙方上月會面磋商。教育部目前仍在按照建議調整草案。
現時就讀高中須持居留證
台教育部早前透露,現時法例僅允許持有台灣居留證的港澳學生,逗留台灣就讀高中,而修例後港澳學生則毋須持有居留證,且不再局限報讀華僑高中。此外,修例後若赴台港澳學生未成年,其就讀高中的校長、校董或董事可代為擔任其在台監護人,免除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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