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盜圖 母提訴獲賠償1.8萬元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杭州市一名母親在地鐵上為女兒拍照後,去年遭網民盜圖,聲稱是「日本地鐵上的小女孩」。該母親闢謠後,對方仍拒絕刪文。杭州互聯網法院日前作出判決,責令該網民在報章上向女孩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及維權費用損失合共1.5萬元人民幣(約1.8萬港元)。
事主闢謠 網民拒刪
被告杜某去年7月7日在微博發布一張小女孩的照片,稱「日本地鐵上的小女孩,一個人上學,那眼神裏充滿自信和勇氣,太可愛了」。惟網民發現相中的是中國女孩小樓,但杜某沒更正。
小樓及其監護人認為杜某侵害小樓肖像權,向法院提訴。杭州互聯網法院認為,原告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人使用原告肖像應獲得監護人同意,被告未經同意發布帶有原告肖像的圖片屬非法使用;原告母親闢謠後仍然不刪文,足以表明其主觀故意,所以作出上述的判決。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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