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准國內資本辦外籍子女學校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的外籍人士子女學校以往只限外國資本開辦,但內地傳媒從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獲悉,該市允許內地社會資本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
優化國際教育資源供給
內地傳媒上周五報道,北京市教委近年深入調研、反覆論證,考慮從擴大開放的角度出發,允許社會資本舉辦外籍人士子女學校,有利於進一步激發民間資本辦教育的活力,優化北京市國際教育資源供給,經過廣泛徵求意見、嚴格履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出台程序,修訂了《北京市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辦法》。
目前有一間由社會組織申辦的外籍人士子女學校獲得批准辦學,市教委將繼續做好放開民間資本舉辦外籍人士子女學校後的政策調研、監督管理,確保外籍人士子女學校工作有序開展,切實為國際人才和引進人才子女做好教育服務。
根據原本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暫行管理辦法》規定,外籍人士子女學校開辦者須為「在中國境內合法設立的外國機構、外資企業、國際組織的駐華機構和合法居留的外國人」,不包括國內社會組織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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