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14歲女廿多次 台繼父囚15年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市一名少女慘遭繼父性侵,在其14歲的一年內,就被對方性侵多達22次、連續猥褻6次。她一度傳簡訊向同學求救,最後由同學陪同向學校老師報告並報警求助。事發11年後,台北市士林地方法院周三審結此案,認定應對涉案繼父執行有期徒刑15年,可提出上訴。
向同學發簡訊求救
案情指,少女的親生父母2006年間離婚,監護權屬父親所有。其母2008年11月與從事油畫工作的繼父結婚及住在新北市,少女每逢假日都會到母親住處過夜,惟繼父隔年趁少女熟睡時猥褻得逞。2009年7月開始,少女因擔心吵醒家人、會破壞母親與繼父的感情而沒有反抗,令繼父得寸進尺。
直至2010年6月凌晨,繼父強行進入房門,趴在少女身上,她不斷反抗而作罷,少女傳訊給兩名同學稱「救我」,隔天透過校方報警處理。由於少女未能清楚記得遭侵犯時的日期,合議庭認定,分別在不同日期共犯強制性交罪22次,每次判3年6月,連同強制猥褻6次各判8月,應執行15年。
判決指,繼父為滿足個人慾念,犯行次數甚多,嚴重妨礙就讀國中的少女身心發展,甚至影響日後對兩性關係家庭觀念認知,惡性重大,儘管繼父犯後坦承犯行,但至今仍未賠償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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