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台擬監管網絡平台訊息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周三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架構,計劃監管YouTube、Facebook、Dcard等大型網絡平台的訊息傳播服務。草案預計最快明年6月、7月送交台灣的行政院,通過後將成為當地首部網絡監理法令。
《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架構主要參考歐盟的《數碼服務法》等國際相關法案制訂。草案提出,數碼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就台灣地區安全,資訊通訊安全,刑事犯罪偵查等配合當局辦理。同時,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不符經營常規的方式,協助境內用戶規避由台灣處理其數碼訊息。
倘涉侵權 須移除內容
此外草案規定,數碼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一旦知悉其使用者涉嫌侵權,應立即移除相關侵權內容,或使他人無法接收相關資訊。服務提供者毋須承擔判斷其侵權與否的責任,惟須於適當期間保存所移除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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