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駕挖泥機殺警 河南漢判死

李國勝以挖泥機的剷斗砸毀警車。 李國勝以挖泥機的剷斗砸毀警車。
李國勝以挖泥機的剷斗砸毀警車。
法院斥借故生非手段殘忍 被告提上訴
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二審理男子李國勝故意殺人、尋釁滋事、襲警案,裁定被告故意殺人罪成,判處死刑,尋釁滋事罪及襲警罪分別判有期徒刑5年及3年。上述罪名並罰及決定執行死刑,剝奪被告政治權利終身。
事發今年11月18日,李國勝酒後因要求本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趙姓男子為其清結餐費抵村委會欠款而口角,隨後駕駛挖泥機到趙家與對方再次口角。他使用挖泥機破壞趙家大門、院牆、洗手間、窗戶、冷氣機、電動單車和小型汽車,又挖斷燃氣管道;汝州市公安局臨汝鎮派出所副所長葉光輝到場處理。
不理勸阻砸貨車警車
葉光輝帶領民警及輔警疏散群眾,並命令不理勸阻的李國勝停止危險行為。惟李以挖泥機用剷斗把葉及輔警尚士琳撞倒在地,以剷斗拍擊葉,砸毀附近一輛貨車及警車。他之後回家取刀,再赴趙家破壞對方的廚房,當天晚上被捕;葉光輝因較大鈍性暴力作用致多處骨折、多臟器損傷而休克死亡。
法院認為李國勝漠視法律、借故生非、逞強耍橫,任意損毀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駕駛挖泥機襲擊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砸毀警用車輛,用挖泥機剷斗拍擊倒地的民警致死,構成了尋釁滋事罪、襲警罪、故意殺人罪。
共60多人旁聽庭審
法院形容,李國勝的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加上是積犯,人身危險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當地傳媒報道,李國勝當庭表示上訴,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當事人親屬合共60多人旁聽庭審。本報綜合報道
葉光輝遭挖泥機剷斗拍擊後身亡。葉光輝遭挖泥機剷斗拍擊後身亡。
葉光輝遭挖泥機剷斗拍擊後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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