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火災急升 逾1.4萬宗 41人死
北京市佔比高 首發安全指南
周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顯示,內地今年頭10個月共發生超過1.4萬宗電動單車及其電池引發的火災事故,共造成41人死亡,157人受傷;其中北京市佔496宗,造成13人死亡。另外,北京市首次發布電動單車的安全使用指南。
報告稱,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消防法》仍未得到完全落實,「大火巨災」、「小火亡人」、「新領域新業態火災」的隱患依然存在,消防安全形勢嚴峻;新技術、新材料、新業態不斷衍生新風險,其中電動單車、新能源汽車,氫能、光伏、鋰電等儲能設施,天然氣洩漏和大型倉儲物流場所等火災爆炸事故,均呈現增長態勢。
家居充電致死亡率大增
報告顯示,內地電動單車的保有量超過3億輛,且產量快速增長,風險急劇增加。報告認為,電動單車的維修、改裝、停放、使用等,以及鋰電池的充電、報廢和回收等環節,管理不規範,存在非法改裝、入戶充電、過度使用、電池老化等問題,滋生安全隱患;特別是戶外充電樁不足、充電價格不均等原因,入戶充電問題比較普遍,「人車同屋」導致火災死亡率居高不下。
另一方面,由北京市市監局指導,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組織行業編寫的《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技術規範》、《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技術規範》、《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指南》近日正式發布。
停放處應遠離危險場所
《指南》提出,電動單車不應停放在室內、建築物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處,停放時應斷電。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電動單車應遠離燃氣設施、變配電設施、鍋爐房、加油站等危險場所停放,間距大於5米;宜遠離建築物外牆停放,車身周邊兩米範圍內無可燃物堆放;也應避免在污水井、下水道、化糞池等區域的上方地面位置停放。
《指南》也明確提出,電動單車應在符合規定的固定停放充電場所進行充電,鋰離子蓄電池應放置於專用充電場所,每次最長充電時間不宜大於8小時;嚴禁採用拉接臨時電源線路、插座和開關等方式充電。
本報綜合報道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