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台F16機師殉職 空軍須賠133萬元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空軍中校吳彥霆於2018年駕駛F16戰機執行漢光演習任務時失蹤,戰機證實在基隆、新北山區墜毀,吳不幸殉職。去年,監察院調查發現事故是人禍,吳的父母訴請賠償。台媒周四報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空軍司令部應賠約466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33萬港元),可上訴。
監察院調查指涉人禍
監委發現空軍戰管中心主任區劍飛等5人在任務前未查看要旨命令,不知飛行高度「全程不得低於地障以上2,000呎」的安全規定,導致吳彥霆兩度請求爬升,直到通過目標後左轉140度19秒後才允許,導致戰機撞山,明顯有重大失誤。
吳彥霆父母向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請求賠償,求償近2,200萬元(約627萬港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空軍司令部有疏失,扣除撫恤金後,判空軍司令部應分別賠償吳父和吳母222萬元(約63萬港元)和244萬元(約70萬港元)。至於判決原因,台北地院指因涉國防機密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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