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昂山淑姬 煽叛違防疫 囚兩年

昂山淑姬被裁定罪成並判處入獄。(Getty Images圖片) 昂山淑姬被裁定罪成並判處入獄。(Getty Images圖片)
昂山淑姬被裁定罪成並判處入獄。(Getty Images圖片)
軍方赦免一半刑期 另涉10罪恐監逾百載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緬甸前國務資政昂山淑姬,昨在首都內比都法院,因煽動叛亂罪及違反《自然災害管理法》兩項罪成判囚4年。自緬甸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於本年2月發動政變以來,軍政府首次對昂山判刑。惟軍方同日晚上突宣布,減免一半刑期至判囚兩年。
案件原定上周二審判,其後押後一周公布。審訊以秘密方式舉行,沒有開放予傳媒採訪,並禁止昂山的律師向外透露任何資訊。軍政府發言人蘇敏敦表示,昂山兩項各囚兩年的控罪,包括煽叛及違反防疫的罪名成立;前總統溫敏亦因為相同控罪,同樣判囚4年,兩人暫時不會進入監獄服刑。他又指,昂山及溫敏將在內比都面臨其他控罪審判。昂山另身負10項控罪,最高刑期累計超過100年。
人權組織斥荒誕不經
國營電視台昨晚報道,昂山與溫敏同樣獲得國家軍方領袖(意指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減免一半刑期,聲稱這是「赦免」的一部分;又指二人不會被移送至監獄服刑,而是繼續留在目前被拘留的地方。當局從未沒有對外披露昂山與溫敏被囚禁何處,而昂山沒有形容過該個地方是監獄。
有支持者表示,對昂山的罪名毫無根據,目的是結束她的政治生涯,並在軍方鞏固大權時,讓她官司纏身。人權組織國際特赦表示,昂山的控罪荒誕不經,是軍政府為了消除所有反對派力量的措施。緬甸憲法規定,任何人定罪入獄後,不得擔任高層公職或成為議員。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稱,作為友好鄰邦,中方真誠希望緬甸各黨各派從國家和民族的長遠利益出發,在憲法和法律框架下彌合分歧,持續推進來之不易,並適合緬甸國情的民主轉型進程。英國外交大臣卓慧思則譴責昂山的有罪裁決。
東盟人權議會主席、馬來西亞國會議員聖地亞哥(Charles Santiago)形容裁決是「對正義的嘲諷」,指昂山及其他被拘留者的控罪只是緬軍政府非法奪權藉口,促東盟禁止所有軍政府代表出席會議及到東盟國家旅遊,並與緬甸反對派國會議員組成的民族團結政府(NUG)接觸。本報綜合報道
昂山淑姬(左)與溫敏(右)早前出席受審。昂山淑姬(左)與溫敏(右)早前出席受審。
昂山淑姬(左)與溫敏(右)早前出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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