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店老闆 用地溝油入獄
【本報綜合報道】四川簡陽市人民法院近日公開審理一宗涉及「地溝油」(包括回鍋油、廢棄食用油等)的食品安全案件。涉事火鍋店鍾姓老闆等6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成,分別判囚10個月至3年不等;該店另被罰款約138萬元人民幣(約170萬港元)。
每日循環熬製老油
涉案火鍋店從2014年開業至今,從沒有嚴格的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管理制度;在老闆鍾×等人授意下,侍應負責每日將顧客食剩的火鍋湯底,回收後倒入裝有過濾盆的金屬桶內,廚師長或廚師待回收火鍋油沉澱後,再循環熬製。到火鍋店翌日營業時,他們將這些火鍋老油加熱後,加入盛有火鍋料的鍋內奉客。
法院指,在火鍋中添加「地溝油」侵害消費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違法者必須為無良行為負責。被告除了被判囚,自刑罰執行完畢日起,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或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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