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取名「幹部的店」惹熱議
【本報綜合報道】雲南昆明市盤龍區近日有一家準備開張的店舖,被市民發現店名為「幹部的店」,因而引發熱議。店主稱,「幹部」是其外號,因而用作店名,但他願意更改店名。官媒則發表評論文章指,上述店主為店起名,容易引起歧義和誤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據報,該店位於一家大型超市之內,原定周五開業。記者聯絡到店主李先生,他表示自己曾在其他超市工作,同事、家人都喜歡叫他「幹部」,這外號已陪伴他將近20年。他強調以此作為店名,是為方便朋友、同事能一眼便認出這是他的店,並沒其他意思。他又指,店舖由超市統一管理,使用的也是超市統一的營業執照。
對於店名,附近居民表示感到混淆,以為是老幹部退休後開的店,又或者只限幹部才能光顧。但也有人認為店名很有趣,令人印象深刻,又指店主只為招攬生意,實無傷大雅。
官媒文章則指出,內地店舖招牌雖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廣告或商標,但是也不能違反上述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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