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三百年榕樹被撞 村委會獲賠16萬

【本報綜合報道】浙江省溫州市一名翁姓貨櫃車司機,早前駕車路經永嘉縣東城街道某村時,不慎撞上一棵300多年樹齡榕樹,引發大量村民關注,亦遭村委會訴賠。經法院近日判決,村委會獲保險公司、司機所屬公司賠償約14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6.9萬港元)。
法院審理查明,翁男於本年5月4日駕駛貨櫃車途經上述街道時,車身與一棵榕樹樹枝發生剮蹭,造成樹木樹枝折斷受損。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事後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司機需負事故全部責任。
村委會經商議後要求翁男一方賠償30萬元(約37萬港元),但雙方協商未果,只好把對方及其就職物流公司、車輛投保保險公司訴至法院。經審理及評估機構確認,由於涉事榕樹屬於國家二級古樹,而折斷的樹枝已不能恢復,對整體景觀價值造成一定影響。
法院認為,翁男是浙江某物流公司僱員,事發時正在執行工作任務,故此侵權責任是由公司承擔,遂判保險公司賠償村委會經濟損失,而司機所在的公司則賠償鑑定費、勘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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