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性侵案 前副總裁告女員工名譽侵權
【本報綜合報道】阿里巴巴周姓女員工聲稱遭性侵案,涉事上司王×文今年9月被指「行為嚴重程度未達刑事犯罪標準」,因故不批准逮捕。案件相隔兩個多月再有進展,因事件引咎辭職的阿里巴巴集團前副總裁、同城零售事業群前總裁、周女前上司李永和近日起訴女方名譽侵權,更要求她賠禮道歉、賠償一元人民幣(約1.2港元)。
要求連續15日書面道歉
內媒周三從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已依法受理立案上述案件。李永和訴請法院,判令周女在內地具影響力的網站首頁顯著位置,連續15日書面向他道歉,並為消除影響及恢復名譽索賠。法院表示,由於案件正在審理階段,相關詳情不便透露。
起訴書指,自周女報案後公司第一時間成立小組調查,出於對當事人的信任,李永和應其要求,對涉案的王×文採取停職措施。惟周女事後仍以散發傳單、群組播報、拉橫幅等方式引發關注,又在網上發文提及領導層「敷衍和拖延」等發布不實訊息,引發社會輿論,致使阿里巴巴陷入錯誤認識,最終作出要求他引咎辭職的錯誤決定。
周女回應內媒時指,代理律師已向法院遞交答辯狀和中止審理申請。她表示,其人身權利受涉嫌犯罪行為侵害,依法向公司投訴舉報並不構成所謂侵害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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