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逾5億天津受審 貴州政協前主席認罪
【本報綜合報道】貴州省政協前黨組書記、主席王富玉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昨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王富玉在庭上認罪,在職及離職後受賄金額超過4.5億元(人民幣‧下同,約5.44億港元)。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王富玉1995年至2021年間,利用擔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海口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副書記、省政協主席等職務便利與職權,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規劃審批等方面牟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超過4.34億元(約5.25億港元)。
退休後仍索賄
此外,在2019年至2020年間,王富玉離職之後仍然利用其影響力,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逾1,735萬元(約2,100萬港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王富玉的刑事責任,並在庭審中出示了相關證據。法庭最後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王富玉現年69歲,1979年起進入河北省委組織部擔任科員;此後出任海口市副市長、海南省委副書記、三亞市委書記等工作。他於2004年出任貴州省委副書記,直至2012年當選貴州省政協副主席;2013年起任貴州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直至2018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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